浏览数量: 344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2-11-30 来源: 本站
自2020年底,我们山东路得威公司不断接到客户反应和投诉:在百度、阿里巴巴、360等各大推广网站,搜索“路得威压路机”、“路得威小型压路机”、“山东路得威压路机”、“山东路得威小型压路机”等关键词,链接的企业网页不是山东路得威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通过链接的企业网页联系购买的产品也不是路得威公司生产的。我公司起初接到客户反应和投诉的时候,就在手机端和电脑端进行了搜索调查,并没有发现这种情况,直到2022年初,一位业内人士提醒说有可能是这些企业的推广把济宁地区屏蔽了,公司才在疫情缓解的时间段,安排人员几次到市外、省外调查,结果是大为震惊,在百度、阿里巴巴、360、UC等网站搜索“路得威压路机”、“路得威小型压路机”、“山东路得威压路机”、“山东路得威小型压路机”等关键词,首页竟有多家企业展现带有“路得威”关键词的广告标题及描述,下方链接其自己的网站,这其中就有济宁九山、萨奥、鲁信(黄明明)、恒旺、奔马等五家公司(个人)。
“山东路得威”是我们公司的企业字号,“路得威”是我们公司的注册商标,济宁九山、萨奥、鲁信(黄明明)、恒旺、奔马等公司在网络上,未经许可,擅自添加 “路得威(路德威)”、“山东路得威”作为搜索关键词,并将“路得威(路德威)”、“山东路得威”关键词体现在广告标题及描述中,具有攀附我公司商誉的主观故意,侵害了“路得威”商标注册专用权。我公司针对这些企业的侵权行为,历时三个多月,多次到外地公证取证,并于5月起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进行了公开开庭,侵权企业在庭上百般辩解以不承认侵权行为,经法庭详细调查、认真审理、以《商标法》为依据,遂于11月3日起,陆续出具了一审判决书:判决济宁萨奥机械有限公司、山东恒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赔偿30万元,判决山东奔马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九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赔偿20万元,判决山东鲁信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黄明明共同赔偿15万元。
一个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是企业全体员工戮力工作的成果,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是企业无形的优质资产。商标权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