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数量: 213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2-11-05 来源: 本站
近几年,我路得威公司在展会、网络上不断发现山东华盛中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对涉嫌侵犯ZL201130392834.9号专利的产品进行许诺销售和销售,我公司遂于2021年7月29日诉诸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其间山东华盛中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对我公司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了无效申请,经专利复审委开庭审理后,于2022年3月3日作出了维持专利有效地决定。2022年8月10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2022年11月4日作出了判决,判决山东华盛中天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赔偿15万元。
虽然判赔金额偏低,但重要的是,给作为一个较有规模的企业华盛中天公司敲了个警钟,警示其要舍掉抄袭的企业文化,特别拿抄袭别人的产品不为耻的习惯,华盛中天公司的一个主要负责人曾经扬言,“不仅仿路得威这个产品,还要仿路得威那个产品”。另外,华盛中天还有一个涉嫌侵犯我公司ZL201530165088.8号专利的案子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诉讼中。
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需要全社会共同保护,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我们呼吁每一个企业:要创新,不要抄袭!